进口药材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进口药材监督管理,保证进口药材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进口药材申请、审批、备案、口岸检验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药材应当从国务院批准的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或者允许药材进口的边境口岸进口。  第四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进口药材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首次进口药材审批,并对委…  查看更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五十七条修改为:“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查看更多 >>

工伤保险条例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工伤保险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条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  查看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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